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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14 09:34:04 来源: 作者:
圈养一只动物,给它们吃的喝的,将它们绝育后安置在人类的公寓房里度过一生——这到底是出于对动物的爱,还是人类自己自私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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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菲猫2》电影剧照。
如今,我们身边的“铲屎官们”越来越多了。
从朋友圈到微博,各大社交网站都充斥着“猫奴狗主”们的晒宠照片。但是,对于这背后隐藏的动物伦理,我们仍然鲜少关注。
圈养一只动物,给它们吃的喝的,将它们绝育后安置在人类的公寓房里度过一生——这到底是出于对动物的爱,还是人类自己自私的欲望?
最近,哈佛大学哲学教授克莉丝汀·柯思佳(Christine M. Korsgaard)在她的新书《生命伙伴:我们对其他动物的义务》(Fellow Creatures: OurObligations to the other Animals)中,深入探讨了有关动物伦理的诸多深具挑战的问题。
说动物伦理问题深具挑战,是因为它天然地要求我们脱离人类视角,站在一个更大的生命共同体的角度去审视动物的存在。
今天,我们跟大家聊一聊从食物到宠物的动物伦理:我们曾经如何对待动物?这是否符合我们对待“文明人”的认知?我们无法改变残暴对待动物的历史,但我们能够改变当下,塑造更好的未来。
不可否认,动物,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它们是人类生活中的重要伙伴,我们会与猫狗共同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同样,我们也会将动物送上餐桌,不管这个方式友好抑或残暴。
更不能质疑的是,我们人类也是动物世界中的一员。作为共同体的成员,人类应该如何对待作为远亲近邻的其他动物,是我们无法避免需要思考的大问题,即使我们常常逃避面对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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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主义的动物伦理
我们真的有必要做“肉食动物”吗?
首先,我们有必要先来了解动物伦理或者动物解放这一议题的讨论背景。在这一背景中,最耀眼的当数澳大利亚哲学家彼得·辛格(Peter Singer)。他的名著《动物解放》(Animal Liberation)堪称是引起了革命的哲学著作。“这本书旨在讨论人类对非人类动物的暴行”,辛格在此书1975年初版序中点明了目标。
引起“革命”的《动物解放》实际上论证结构上十分简明。在辛格看来,最基本的原则是,痛苦是坏事情,是负价值。我们不应该在世界上徒增不必要的痛苦。而人类对待动物的各种行为恰恰给动物带来极大的痛苦,而且这些痛苦毫无必要。
在书中,辛格给我们展示了我们对待动物时候的残酷,例子数不胜数。不管是军事领域还是科学领域,我们都经常使用动物进行残暴的实验,比如书中描述的对动物释放毒气、放射线等等。而且,正如辛格展示那样,这些实验往往并没有准确的实际作用。
▲澳大利亚哲学家彼得·辛格。点击阅读《“煮龙虾”与“吃狗肉”同样野蛮?我们需要一种更加激进的动物解放|专访彼得·辛格》
我们将动物变成餐桌上的食物的方式,同样也是极其残忍。
我们想象中,城市人熟悉的动物好像都悠闲地生活在浪漫的农场里。然而实际与我们的想象相距甚远。日常消费的蛋奶肉品,基本来自工厂化农场和流水线屠宰场。在这些农场里,蛋鸡被强迫在日夜颠倒的日光下不断产蛋,甚至固定得丝毫不能移动。肉鸡在拥挤的鸡场鸡笼里无法伸展。猪被不断喂食,但又不能走动。小牛刚出生就从母亲身边被带走,在屠宰场里变成餐桌上的高贵食物。更别说在屠宰场中产生的动物承受的痛苦。正如保罗·麦卡尼(Paul McCartney)的纪录片《如果屠宰场的墙是透明的……》(If Slaughterhouses had glass walls...)记录的情景一样,那些痛苦既巨大,又毫不必要。
▲纪录片《如果屠宰场的墙是透明的……》
所以,在一系列的经验事实之下,辛格总结,既然我们对待动物的这些方式对动物产生如此巨大的痛苦,我们就应该至少停止这些活动。这些活动,首当其冲就是那些残酷的动物实验,还有我们因食用动物和使用动物制品而带来的残暴饲养。素食主义是辛格的动物解放所指引的首要行动。
辛格的论证是典型的效益主义论证。在效益主义者看来,世界上存在着客观的价值基本单位:效益。而道德的行动,就是做能够带来最大效益的行动。效益主义的基本原则非常贴近我们日常的直觉,正确的行动就是能够带来最大好处的行动。
跟利己主义不同,效益主义坚持客观的价值,所以最大好处或者最大效益应该是客观上所有效益的考量。按照辛格的理解,最基本的效益是世上的快乐,以及免除痛苦。既然如此,减少世界上的痛苦便是道德上应该做的事情,不管这些痛苦的承受者是人还是其他动物。一视同仁对待所有痛苦,是辛格观点中对待动物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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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康德式义务出发
为什么说动物的价值与人类同等?
辛格的效益主义论证十分直接和间接,是奠基动物权利非常有效的哲学基础。不过,尽管在很多方面同意辛格的动物解放,例如停止因食用动物和使用动物制品上带来的残暴饲养,柯思佳反对辛格观点背后的道德基础。最明显的一点是,柯思佳并不同意存在毫无差异的价值基本单位,特别是跨个体之间的价值比较,并非如辛格的效益主义所描述的那么简单。
从她对康德的道德哲学的诠释出发,柯思佳认为,所有的价值都必须是捆绑的(tethered)。简单来说,所有的价值都是与个体相关,也就是所有的价值都是“对TA有价值”(good-for)。
柯思佳认为,从定义上讲,动物就是具有最终价值的东西,所有事物的价值都因为对其重要而出现。书对我重要而具有价值,猫薄荷对我的猫重要而具有价值。正因为这样,辛格的论证设定了独立于任何个体的价值——快乐或者免除痛苦——而有问题。任何的价值,都因为与之捆绑的个体才出现和有意义。
▲美国哲学家、哈佛大学哲学教授克莉丝汀·柯思佳(Christine M. Korsgaard)
不过,虽然价值是捆绑的,这不等于说价值完全是个体意愿决定。某些事物可以同时对于多个个体而有价值。一个安静的环境对于整个小区的居民都重要,因此对他们有价值。城市的空气质量对市民有价值。价值是捆绑的,只意味着价值的源头来自于与之相关的主体。价值并非无源而生。
正如柯思佳所说,我们追求所谓绝对的价值,其实就是追求对所有个体都重要的价值而已。如果我们能够找到对所有个体皆重要的事物,这事物自然具有对所有个体都重要的价值(good-for everyone)。
如果价值是捆绑的,那么那些认定人类的生命价值高于其他动物的生命的断言,就会是错误的,甚至,柯思佳认为,这些比较本身就是没有意义的。反对动物权利的一方,通常会尝试通过说明其他动物与人类之间的差异,来说明人类高于其他动物。这种高于不仅仅是能力上的比较,而且还是道德地位上的比较。我们可以承认,人类与其他动物之间具有不少的差异,包括身体能力和认知能力上的不同。但这些不同往往不能推导出道德和价值上的高低。
如果要断定,人类具有更高的认知能力,因而比其他动物价值更高,柯思佳的第一个反问便是:对谁价值更好(good for whom)?我们的生命(以及生命中的价值)对我们来说具有价值,甚至比其他动物对我们来说更有价值,但我们不能忘记,动物并不单单具有工具价值(柯思佳用的是functional good),而且还是价值之源。这意味着,其他动物的生命对它们来说具有十分高的价值,因为生命中包含着各种对它们十分重要的事物,同样甚至比我们的生命对它们而言更有价值。仅通过工具价值意义上的重要性来比较人类与其他动物的生命价值的高低,是有问题的。
同样的,我们的生命对我们的价值,比其他动物的生命对其他动物的价值更高,这样一种捆绑式价值的比较也是有问题的。作为价值之源的人类,可以将看到的世界诠释为具有赋值的世界(valenced)。不同事物具有不同的价值,我们生命也是。我们的生命具有价值,生命中包含的不同事物具有不同的价值。
而同样地,同样作为价值之源的其他动物,也可以看到具有赋值的世界。为了让生命的功能持续,其他动物眼中的世界同样因此具有不同的价值:从食物、到饮水、到居住地、到天气、到同伴等等,都是对她们具有不同价值的事物。她们的生命对她们而言具有价值,她们的生命中包含着各种不同的价值。我们如何能够说,我们的生命对我们的价值,比其他动物的生命对她们的价值更高呢?
在柯思佳看来,人类比起其他动物而言,在这方面的区别仅仅是我们具有理性的能力。这种理性的能力让我们能够去反思我们去赋予价值、去行动的方式。换句话说,理性的能力使我们能够反思我们的理由,让我们的信念、思考、行动更融洽。我们可以去评价我们的信念与行动,进而去评价我们自己。
但是,这一点并没有影响价值本身。其他动物或许不能反思去觅食或者去休息背后的理由,然而这远远不等于觅食或休息对它们而言没有价值。事物对它们而言仍然是“要躲避的”,“要追捕的”,“要深究的”,“要照顾的”,等等等等。这只是两种不同的心灵而已。
如果我们具有应有的共情力,我们就应该可以理解,其他动物的生命对她们而言所具有的价值,也应该可以理解,她们的生命会为她们带来怎样的生命经验,绽放抑或悲惨。她们的生命和生命经验对她们的价值,与我们的生命和生命经验对我们的价值,同样的真实和重要。去比较这些价值的所谓绝对高低,是有问题的,而且毫无意义。我们不能用仅适用于我们的评价标准来判断动物的生命价值更低。
▲美国哲学家、芝加哥大学教授玛莎·纳斯鲍姆
从上面的论证来看,柯思佳论证动物权利的哲学基础与辛格的理论的确不同。柯思佳不承认独立于所有个体的价值标准,而是从康德式的道德哲学出发,说明所有的动物本身就是价值之源,反驳对人类和其他动物价值高低的比较。避免了使用效益主义的计算式策略,柯思佳的观点似乎更尊重动物个体,而不仅仅将动物视作快乐与痛苦的单纯载体,也比辛格的论证更可以强调动物生命本身的价值。
然而,即使她尝试修改和发展康德的理论,柯思佳的论证仍然遗留很多康德式的人类中心主义。正如芝加哥大学教授玛莎·纳斯鲍姆(Martha Nussbaum)指出,柯思佳的论证仍然是通过动物与我们的相似,以及我们对于动物的共情,而给予动物道德上的尊重。
柯思佳认为,即便动物没有道德能力,具有道德能力的我们仍然可以将动物纳入到道德考量之中。这一点或许就是纳斯鲍姆说不满的地方。纳斯鲍姆认为,我们对动物的尊重应该来自己于动物本身,以它们的能力(capabilities)出发。
另外,柯思佳的理论借用的是一种非常具体的关于个体和价值的观点,在今天的价值多元社会,甚至极化的社会中,能否提供有效的公共原则,似乎是值得怀疑的。尽管柯思佳的理论会得出同样的结论,但似乎依赖更少价值前提的辛格的效益主义理论更能成为有效的公共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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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食物到宠物
饲养“宠物”是道德的吗?
这些议题并非只是给出关于动物权利的不同道德理论,而且还认证讨论了具体的动物伦理议题。从餐桌上的食物,到陪伴我们左右的宠物,都是非常具体的问题,而且这些问题都与我们息息相关。
关于食用动物的问题,已经是大家熟知,并且已经常常出现在公共讨论之中。科学早已表明,人类所需要的营养,基本上不需要通过食用动物就能充分获得。食用动物,往往只是出于我们对食物味道的追求和习惯而已。因为对肉类食物的市场需求,我们过分地残酷饲养动物,对动物施加了极大的痛苦,同时也将动物的生命视作人类使用的简单工具,无论辛格的效益主义还是柯思佳的康德式道德,都会极力反对。既然这些都是毫无必要的错误行为,我们就很有理由去反对食用动物,特别是像玉林狗肉节这些近乎疯狂的宣示式过分屠杀,更加需要强烈反对。
但是,陪伴我们左右的宠物,我们又应该如何对待呢?在某种意义上,养宠物是没有进化论意义的。正如动物人类学家赫尔·赫索格(Hal Herzog)在《那些我们喜爱、讨厌、食用的动物》(Some We Love, Some We Hate, Some We Eat)所说,人类饲养宠物花费很多时间、能量和资源,但是它们对我们的基因的延续并无贡献。所以,养宠物除了某些少数的效益以外,更多是为了与我们相伴。宠物更直观地是我们的生命伙伴,所以我们应该如何对待它们,甚至,我们是否应该留养宠物,不可避免地需要我们去思考。
应该如何对待宠物,这是争议相对较少的问题,尽管争议仍然存在。正如乔治·华盛顿大学哲学系教授戴维·德格拉齐亚(David DeGrazia)在他的《动物权利》(Animal Rights)所说,留养宠物最基本的两个条件是:我们要满足它们的基本生理和心理上需要,并且我们要为它们提供跟野外生存至少同样好的生活。
柯思佳认为,宠物生活在文明社会里面,的确是享受了很多从它们的角度看也很有价值的好处。社会为宠物提供了医疗、寿命延长、远离捕食者、持续提供的食物等等等等。要让宠物在社会中获得好的生活,社会仍然需要做得更多,包括我们社会结构上调整,来保障宠物的福祉,为它们提供所需要的社会服务,例如地方社会补贴提供低廉的绝育服务,动物救助中心等等。个人生活可能也需要作出改变,毕竟(我们也需要意识到)留养宠物是一种责任。
而至于我们应否留养动物,德格拉齐亚和柯思佳都并没有很明确的答案。善待动物组织(PETA, People for the EthicalTreatment of Animals)在官方网站上的宣言表示,我们拥有动物并从它们身上索取爱,其实是一种自私的欲望,甚至会对它们产生不可比拟的痛苦,“从操纵它们的繁殖配种,任意贩卖动物,到剥脱它们在自然环境中生活的机会”。所以我们应该逐渐废除人类留养动物的习俗和实践。
或许善待动物组织的立场听起来比较激进,像猫、狗这些已经高度驯化的动物,我们无法将它们简单放回它们的“自然环境”之中,它们可能无法单独在野外生存。但这未必不可能,比如我们可以帮助建立属于这些宠物的保留区域,给予它们必要的支持,让它们更自在地生活。不过,应否留养动物,仍然是个没有得到充分公共讨论的问题,答案就更加不确定了。
如何对待动物?这是我们每一个自称更进化的人类所需要思考的问题。
如果我们亏欠其他动物什么,那应该就是我们尊重它们生命的义务了。文明社会意味着我们不再生活在虚构出来的“丛林法则”之下,作为人类生命伙伴的其他动物,需要和值得我们更多的尊重。我们的确无法改变过去我们残暴对待动物的历史,但我们能够改变当下,塑造更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