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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01 12:06:03 来源: 作者:
晨报讯(通讯员 何英伟 梁斌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姚均祥)路上撞了宠物狗,要不要担责,要不要赔钱?近日,交警七大队就处理了这么一起事故。
10月30日下午,南京交警七大队接到报警人报警,称自己的面包车撞到了一条宠物狗,狗主人不依不饶,求助交警处理。七大队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勘察事故情况,勘察了解到该事故发生于万鑫世纪园小区门口的迈化路上,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事发时宠物狗未拴系狗绳,宠物狗跑到道路上后面包车驾驶员避让不及倾轧了宠物狗。根据江苏省公安厅交通巡逻警察总队发布的苏公交〔2011〕94号文件阐述,车辆与宠物犬等在道路上发生碰撞,因宠物犬只等未拴系牵引绳或牵引不当引发的事故,其所有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该起事故中,宠物狗未拴系牵引绳,其主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像这位车主及时报警是非常明智的。记者从江宁交警中队了解到,他们日前接到一起报警,一宠物狗的主人称自己的宠物狗被一辆车子撞死了,可是车主却逃了。“不管撞了宠物狗,还是撞了护栏等,驾驶员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江宁中队事故民警称,否则不报警就离开,有可能会构成肇事逃逸。
同时,交警七大队提醒广大车友,不小心碰撞到宠物狗不用慌:首先要查看该宠物狗有无拴系牵引绳并拍照取证。及时报警处理,由交通警察确定事故责任,不要盲目私了。而对于宠物主人,寻求法律保护的前提是要遵守法律:宠物狗首先要去辖区派出所备案领取狗证,如果没有证,宠物狗主人与宠物的从属关系都无法确定,更别提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了;其次宠物狗上路必须拴系牵引绳,既是对宠物负责,也是对他人安全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