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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13 11:03:08 来源: 作者:
记者从呼和浩特海关了解到,根据海关总署发布2019年第5号公告,对国际旅客携带入境宠物有了新的规定,5月1日起,旅客携带入境宠物仅限犬、猫两种,且每人每次限带1只。携带宠物入境的,携带人应向海关提供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检疫机构出具的有效检疫证书和狂犬病疫苗接种证书,宠物还应具有电子芯片。
在上述总体要求的基础上,海关对以下三种情形作出免于隔离检疫的规定:一是宠物来自指定国家或地区并经现场检疫合格;二是宠物来自非指定国家或地区,须提供采信实验室出具的狂犬病抗体检测报告,并经现场检疫合格;三是携带宠物属于导盲犬、导听犬、搜救犬的,携带人须提供相应使用者证明和专业训练证明并经现场检疫合格。除此之外,需作隔离检疫的宠物,应从建有隔离检疫设施的口岸入境,在海关指定的隔离场隔离检疫30天。
呼和浩特海关特别提醒广大国际旅行人员,目前具备进境宠物隔离检疫条件的口岸包括北京首都机场、北京西站、上海虹桥国际机场、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上海火车站、上海国际客运中心、吴淞口国际邮轮码头、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阿拉山口。目前呼和浩特海关辖区口岸不具备宠物隔离检疫条件。